各級主管機關得就本辦法規定事項派員至飛行場域查核,並得要求飛行運動業提供相關文件、資料;飛行運動業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根據無動力飛行運動及其經營管理辦法第15條,各級主管機關有權派員到飛行場域進行檢查,並可以要求飛行運動業者提供相關文件和資料。飛行運動業者不得逃避、阻撓或拒絕這些檢查和要求。 參考資料: 無動力飛行運動及其經營管理辦法(民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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