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教師兼任班導師者,除發給導師費外,並減少每週授課鐘點四小時,級導師減少六小時 (包括兼班導師減少四小時在內) 。其因教學需要不能減少授課鐘點者,另增發鐘點費。
根據中等以上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第22條,如果專任教師擔任班導師,除了發給導師費外,還可以減少每週授課鐘點四小時,級導師則可以減少六小時(其中包括兼任班導師的四小時)。但如果因為教學需要而無法減少授課鐘點的,則可以另外增加鐘點費用。 例如,如果一位專任教師被指派擔任班導師,每週原本需要授課20小時,根據該法條,他可以減少四小時的授課時間,只需要授課16小時。在此情況下,他將獲得導師費以及減少的鐘點酬勞。然而,如果這位教師因為教學上的需要無法減少授課時間,仍需授課20小時,那麼他還可以額外獲得增加的鐘點費來補償他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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