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主義學術研究基金設置保管運用辦法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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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應訂定會計制度,並依其所定設置帳簿,記載收支,按期編製會計報告,分送有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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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三民主義學術研究基金設置保管運用辦法第10條,該基金應訂定會計制度,並依其所定設置帳簿,記載收支,按期編製會計報告,分送有關機關。這意味著該基金需要制定一套會計制度來管理收入和支出,並在規定的時間內編製會計報告,並將其提交給相關機關。 根據《公共事業經營法》 第15條第3項第4款,《政府捐助之學術研究基金》應依法設置會計制度,記載收入與支出、資產負債及事業財務狀況. 這表示三民主義學術研究基金在設置會計制度時,應參考《公共事業經營法》相關規定,該法規定公共事業經營應適用的會計制度及相關要求。 If you have additional context or clarification, please provide it and I will be happy to assist you fur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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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