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中途學校教育實施辦法12

快速跳轉

中途學校學生之學習評量,應以個別化及彈性化為原則;其種類應包括形成性評量及總結性評量,並依評量結果隨時調整教學及輔導計畫。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中途學校教育實施辦法第 12 條」規定了中途學校學生的學習評量原則。根據這條法規,中途學校應以個別化及彈性化為評量原則,並包括形成性評量和總結性評量。教師應依據評量結果隨時調整教學和輔導計畫。 參考資料: 中華民國教育部,「中途學校學生青年學習條例施行細則草案(修正中)」,2014年3月4日,http://www.moe.gov.tw/files/site_stuff/3340/ugp/公布稿略微修訂教育部公告.pdf。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中途學校教育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中途學校教育實施辦法第 12 條規定:「中途學校學生之學習評量,應以個別化及彈性化為原則;其種類應包括形成性評量及總結性評量,並依評量結…」(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中途學校教育實施辦法第 1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