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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學校教育實施辦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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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學校應邀請學生家長參與家長座談會、親職教育或其他學校為輔導學生所辦理之各項活動。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中途學校教育實施辦法第 20 條的規定,中途學校應邀請學生家長參與家長座談會、親職教育或其他學校為輔導學生所辦理之各項活動。這意味著中途學校需要主動邀請學生家長參與各項與學生輔導相關的活動,例如座談會或親職教育課程。這樣可以增加學生家長的參與度,更好地協助學校進行教育工作。依據最新修訂的中途學校教育實施辦法,確切的執行方式可能會有所調整,建議參考最新發布的相關法規文件以了解詳細內容。

  • 親職教育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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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學校教育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中途學校教育實施辦法第 20 條規定:「中途學校應邀請學生家長參與家長座談會、親職教育或其他學校為輔導學生所辦理之各項活動。」(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中途學校教育實施辦法第 2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