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教師請假規則5

快速跳轉
  1. 1.教師請延長病假或因公傷病請公假已滿規定期限仍不能銷假者,應予留職停薪或依法辦理退休或資遣
  2. 2.前項教師自留職停薪之日起已一年仍未痊癒,應依法辦理退休或資遣。但留職停薪因執行職務且情況特殊者,得由學校審酌延長之;其延長以一年為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教師請假規則第5條,如果教師請病假已滿延長期限或請公假已滿期限,但仍無法回到工作崗位,則可以進行留職停薪,或依法退休或資遣。如果教師在留職停薪期間已超過一年但仍未痊癒,則應依法退休或資遣。然而,如果教師的留職停薪是因為執行職務並且情況特殊,學校可以審酌延長留職停薪的時間,但延長的期限最長為一年。 範例: 根據台灣法律,教師請病假最多可以連續請28天。如果教師的病情需要治療或休養超過這個期限,則需要經過學校長官的核准延長病假。延長期間最多為2年,但合併計算後不得超過1年。如果教師在延長的期限內仍然無法康復,則可以進行留職停薪。如果教師的留職停薪已超過1年但仍未康復,學校需要依法辦理退休或資遣手續,除非教師的留職停薪是因為執行職務並且情況特殊,學校可以審酌延長留職停薪的時間,但延長期限最長為1年。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教師請假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教師請假規則第 5 條規定:「教師請延長病假或因公傷病請公假已滿規定期限仍不能銷假者,應予留職停薪或依法辦理退休或資遣。前項教…」(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教師請假規則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