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教師待遇條例4

快速跳轉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本薪:指教師應領取之基本給與。 二、年功薪:指高於本薪最高薪級之給與。 三、薪級:指本薪(年功薪)所分之級次。 四、薪點:指本薪(年功薪)對照薪額之基數。 五、加給:指本薪(年功薪)以外,因所任職務種類、性質與服務地區之不同,而另加之給與。 六、薪給:指本薪(年功薪)及加給合計之給與。 七、獎金:指為獎勵教學、研究、輔導與年度服務績效以激勵教師士氣,而另發之給與。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教師待遇條例第4條的定義,以下是各個詞語的解釋: 一、本薪:指教師應領取的基本給與,也稱為年功俸。 二、年功薪:指高於本薪最高薪級的給與,是根據教師的學經歷和年資來敘定的。 三、薪級:指本薪(年功薪)所分的級次,在教師薪資制度中,薪級越高,代表教師的待遇越好。 四、薪點:指本薪(年功薪)對照薪額的基數,用來計算教師的實際薪資。 五、加給:指除了本薪(年功薪)之外,根據教師所擔任的職務種類、性質和服務地區的差異,額外增加的給與。 六、薪給:指本薪(年功薪)和加給總和的給與,也就是教師實際領取的薪資。 七、獎金:指用於獎勵教學、研究、輔導和年度服務成果的給與,目的是激勵教師的士氣。 舉例來說,如果一位教師的本薪為30,000元,年功薪為5,000元,那麼他的薪級可能是7級,薪點則根據薪級和薪點表來決定。如果他擔任的是主管職務或在偏遠地區工作,可能還會有額外的加給。最後,他的薪給就是本薪、年功薪和加給的總和。而獎金則是根據他的教學、研究、輔導和年度服務成果的表現而給予的額外獎勵。

立法沿革 1

(1040522 制定)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本薪:指教師應領取之基本給與。   二、年功薪:指高於本薪最高薪級之給與。   三、薪級:指本薪(年功薪)所分之級次。   四、薪點:指本薪(年功薪)對照薪額之基數。   五、加給:指本薪(年功薪)以外,因所任職務種類、性質與服務地區之不同,而另加之給與。   六、薪給:指本薪(年功薪)及加給合計之給與。   七、獎金:指為獎勵教學、研究、輔導與年度服務績效以激勵教師士氣,而另發之給與。

立法理由本條例用詞之定義。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1040522 制定)

本條例用詞之定義。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教師待遇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教師待遇條例第 4 條規定:「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本薪:指教師應領取之基本給與。 二、年功薪:指高於本薪最高薪級之給與…」(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教師待遇條例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教師待遇條例第 4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