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單位運用研發成果,其計價得參考下列因素: 一、商品化後之市場潛力及競爭性。 二、替代之技術來源。 三、業界接受能力。 四、研究開發費用及潛在接受研發成果對象多寡。 五、市場價值。 六、其他相關因素。
根據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14條,執行單位在運用研發成果時,其計價可以參考以下因素: 一、商品化後之市場潛力及競爭性:考慮研發成果商品化後在市場上的潛在需求和市場競爭情況。 範例:對於一項具有高市場潛力的科技產品,如人工智慧相關技術應用,該技術的成果價值可能較高。 二、替代之技術來源:考慮到是否有其他相似技術可以替代研發成果,以及這些替代技術的成本和效能。 範例:如果有其他類似的技術可以替代研發成果,該成果的價值可能相對較低。 三、業界接受能力:考慮研發成果在相關產業中的接受程度和市場需求。 範例:如果研發成果符合市場需求並且有廣泛的應用前景,該成果的價值可能較高。 四、研究開發費用及潛在接受研發成果對象多寡:考慮到研發成果的投入成本以及對該成果感興趣並具備使用潛力的潛在使用者數量。 範例:對於一項投入了大量研發費用且具有多個潛在使用者群體的技術成果,該成果的價值可能較高。 五、市場價值:考慮研發成果在市場上的實際價格和銷售情況。 範例:如果研發成果在市場上取得了良好的銷售表現並獲得了高價值,該成果的價值可能相對較高。 六、其他相關因素:可以考慮其他相關的因素,例如技術的創新程度、專利保護、市場需求的長期趨勢等等。 範例:一項具有技術突破性和創新性的研發成果,由於其獨特性和市場需求,可能具有更高的價值。 這些因素將有助於確定研發成果的價值,以便執行單位在運用研發成果時能夠做出合理的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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