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單位運用研發成果,得依下列方式為之: 一、授權。 二、讓與。 三、信託。 四、其他適當之方式。
根據提供的資訊,我無法回答此問題,因為我沒有相關的法規或參考資料來解釋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 13 條。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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