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31

快速跳轉
  1. 1.執行單位應將研發成果之收入及支出單獨設帳管理,定期編製收支報表,送本部備查,並於會計制度內增訂有關研發成果之會計事務處理事項。
  2. 2.執行單位應於內部稽制度內增訂有關研發成果之稽核項目及程序,並確實執行稽核業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31條,該法規有以下兩項規定: 1. 執行單位應將研發成果之收入及支出單獨設帳管理,定期編製收支報表,送本部備查,並於會計制度內增訂有關研發成果之會計事務處理事項。 根據這項規定,執行單位需要將研發成果的收入和支出單獨設帳管理,定期編製收支報表,並提交給經濟部備查。此外,在會計制度中也需要增訂有關研發成果的會計事務處理事項。 2. 執行單位應於內部稽核制度內增訂有關研發成果之稽核項目及程序,並確實執行稽核業務。 根據這項規定,執行單位需要在內部稽核制度中增訂有關研發成果的稽核項目和程序,並確實執行相關的稽核業務。 參考資料: - 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 31 條規定:「執行單位應將研發成果之收入及支出單獨設帳管理,定期編製收支報表,送本部備查,並於會計制度內增訂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 3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