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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研發成果及人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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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 31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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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單位應將研發成果之收入及支出單獨設帳管理,定期編製收支報表,送本部備查,並於會計制度內增訂有關研發成果之會計事務處理事項。
執行單位應於內部稽
核
制度內增訂有關研發成果之稽核項目及程序,並確實執行稽核業務。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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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研發成果之歸屬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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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研發成果之運用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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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研發成果之收入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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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研發成果及人員管理制度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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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之一 研發成果衍生新創公司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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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國有研發成果之管理及運用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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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附則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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