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單位執行科技計畫所產生之研發成果,除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歸屬各該執行單位所有。
根據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 6 條,執行單位在執行科技計畫時所產生的研發成果,除非本辦法另有規定,否則都歸屬於該執行單位所有。 參考資料: 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修訂日期為202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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