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園區事業投資計畫管理辦法3

快速跳轉
  1. 1.園區事業完成投資計畫者,得向管理局申請投資計畫完成評定,並退還投資保證金。
  2. 2.管理局受理前項申請後,應組成評估小組,赴現場實地評估下列事項: 一、資金實收情形:應投入足以完成計畫之資本額、營運資金或出資額,並考量其營業額、損益與負債情形及營運狀況。 二、產品或服務:應符合原准之範圍;原計畫之主要產品或服務應已開發完成並銷售。 三、科技人力:應符合原投資計畫之科技人力之比例。 四、研究發展:應有具體之研究發展計畫並已實際執行。 五、安全衛生及勞動條件:應符合安全衛生及勞動基準等相關法令規定。 六、環境保護:產生廢水、廢氣、廢棄物、噪音振動、使用毒性化學物質及用水回收率等,應符合有關法令及環境影響評估之規定。 七、其他依該園區事業特性應評估之事項。
  3. 3.前項第二款產品或服務之評估,如因產業特性已於投資計畫核准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依據「園區事業投資計畫管理辦法」第3條,園區事業完成投資計畫後,可以向管理局申請投資計畫完成評定,並退還投資保證金。管理局在受理申請後,應組成評估小組,前往現場進行評估。評估的事項包括資金實收情形、產品或服務、科技人力、研究發展、安全衛生及勞動條件、環境保護等。如果產業特性已在投資計畫核准時有另外的規定,則評估將根據該規定進行。這些評估項目的目的是確保投資計畫的順利實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園區事業的特性。這條法規的實施,有助於保障園區事業的品質和可持續發展。 參考資料: - 科技部網站 - 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最新修訂日期:2017 年 01 月 12 日):https://reurl.cc/814YRo

  • 名詞
  • 法令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園區事業投資計畫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園區事業投資計畫管理辦法第 3 條規定:「園區事業完成投資計畫者,得向管理局申請投資計畫完成評定,並退還投資保證金。管理局受理前項申請後,…」(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園區事業投資計畫管理辦法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