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9

快速跳轉
  1. 1.本會為辦理第六條第一項之稽,應依同條第四項之考量因素及實際稽核需求,就各受稽核者組成稽核小組。
  2. 2.前項稽核小組成員三人至七人,由具備資通安全政策或該次稽核所需之技術、管理、法律或實務專業知識之公務機關代表或專家學者擔任;其中公務機關代表不得少於全體成員人數之三分之一。
  3. 3.前項公務機關代表或專家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主動迴避擔任該次稽核之稽核小組成員: 一、本人、其配偶、三親等內親屬、家屬或上開人員財產信託之受託人,與受稽核者或其負責人間有財產上或財產上之利害關係。 二、本人、其配偶、三親等內親屬或家屬,與受稽核者或其負責人間,目前或過去二年內有僱傭承攬、委任、代理或其他類似之關係。 三、本人目前或過去二年內曾任職之機關(構)、事業或單位,曾為受稽核者進行與受稽核項目相關之顧問輔導。 四、其他足認擔任稽核小組成員將影響稽核結果公正性之情形。
  4. 4.本會應以書面與稽核小組成員約定利益衝突之迴避事項及執行稽核之保密義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第9條的規定,針對該條進行逐條釋義如下: 1. 根據法條第一項,當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需要進行稽核時,根據第四項的考量因素和實際稽核需求,應組成稽核小組。 2. 根據法條第二項,稽核小組成員的人數應在三人至七人之間,由具備資通安全政策或該次稽核所需之技術、管理、法律或實務專業知識的公務機關代表或專家學者擔任。其中,公務機關代表的人數不得少於全體成員人數的三分之一。 3. 根據法條第三項,如果稽核小組成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應主動迴避擔任該次稽核的稽核小組成員: - 本人、其配偶、三親等內親屬、家屬或上述人員財產信託之受託人,與受稽核者或其負責人之間存在財產上或非財產上的利害關係。 - 本人、其配偶、三親等內親屬或家屬,與受稽核者或其負責人之間,目前或過去兩年內存在僱傭、承攬、委任、代理或其他類似關係。 - 本人目前或過去兩年內曾在擔任過的機關(構)、事業或單位,對受稽核者進行過與受稽核項目相關的顧問輔導。 - 其他情況下,如果證實擔任稽核小組成員將影響稽核結果的公正性。 4. 根據法條第四項,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與稽核小組成員進行書面約定,明確利益衝突的迴避事項和執行稽核時的保密義務。 以上釋義所使用的參考資料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最新修訂版本。這些資訊可在國家法規資料庫中找到。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第 9 條規定:「本會為辦理第六條第一項之稽核,應依同條第四項之考量因素及實際稽核需求,就各受稽核者組成稽核小組。…」(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