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依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五項應予公開強制拍賣之私有廠房及有關建築物,其合理價格及其他事項,由審查小組審定。
- 管理局依前項規定送交審查小組審定前,應辦理查估市價。









第 三 章 科學園區私有廠房及有關建築物強制拍賣審查小組之組成 §6 第 四 章 不可歸責事由扣除期間與請求延展期間之事由 §9 第 七 章 查估市價審定之方法、程序及應遵行事項 §22 第 八 章 囑託及強制拍賣相關程序、強制拍賣應買人之資格與應遵守取得廠房及有關建築物之使用條件 §25 第 九 章 與金錢債權執行程序競合及抵押權人參與分配之處理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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