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濟部科學工業園區私有廠房與有關建築物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第6條,管理局為審查應依本條例第20條強制拍賣私有廠房及有關建築物相關事項,得成立科學園區私有廠房及有關建築物強制拍賣審查小組(下稱審查小組)。審查小組由管理局副局長任召集人,並由園區同業公會代表及管理局相關業務組室主管、園區當地或鄰近直轄市、縣(市)有關機關代表及專家、學者擔任委員,委員人數為九人至十五人。 此規定提到了科學園區私有廠房及有關建築物強制拍賣的審查程序。管理局可以成立一個由相關專家、學者和代表組成的審查小組,對應依照本條例第20條進行的強制拍賣相關事項進行審查。此外,管理局副局長擔任審查小組的召集人,而園區同業公會代表及各相關機關的代表也擔任該小組的委員。審查小組的委員人數在九人至十五人之間。 以具體例子來說,例如在進行科學園區私有廠房及有關建築物的強制拍賣時,管理局可以成立審查小組,由其中的專家、學者和代表組成,負責審查相關事項,並提供專業建議。這樣可以確保強制拍賣程序符合法規要求,並達到公正和透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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