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射載具及太空載具登錄作業辦法 第 2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以詐欺之方法或虛偽不實之資料文件取得發射載具或太空載具登錄者,主管機關應撤銷其登錄。其有涉及刑責者,並應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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