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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 第 2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為輔導辦理文化藝術活動,贊助藝文事業,設置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2.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應定期頒發各類國家文藝獎,訂定各類文化藝術獎勵、補助相關辦法,提供文化藝術資訊及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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