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根據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35條規定,文化部為了提昇公共藝術辦理品質並獎勵按照該條例第15條辦理公共藝術的人,可以進行評選。如果評選結果顯示他們的辦理內容取得卓越成效,文化部可以發給獎狀、獎座,或者以其他適當的方式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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