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 第 1 條
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八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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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1條是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8條第5項訂定的。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8條第5項,國家對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的登錄、指定、保存進行規定和辦法的訂定。例如,根據該條款,被告進行了北斗遠東戲院的古蹟指定審查程序,并發布了暫定古蹟處分。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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