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一地震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工程採購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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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九二一地震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工程採購辦法第9條的規定: 1. 主持人的資格:要擔任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的主持人,必須具備對歷史建築修復有豐富研究經驗的建築師、專家、學者或具有相當資格,並經中央歷史建築主管機關審核列冊上網才能擔任。 舉例:一位建築師在過去多年間專注於歷史建築修復相關研究,曾經參與多項修復計畫並取得相關的成果與肯定,並通過中央歷史建築主管機關的審核,被列冊上網,因此符合資格成為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的主持人。 2. 參與限制:若主持人在評比時還有其他的歷史建築或古蹟修復計畫、解體調查、工作報告書合約尚未完成,且其累計服務費已超過新台幣一千萬元,則不得參與該項工程。但若是因為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完成合約,則不受此限制。 舉例:一位主持人目前正參與多個歷史建築修復計畫,並已獲得合約,但由於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例如天災),無法如期完成合約的工作。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該主持人已累計服務費超過一千萬元,仍然可以參與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的評比。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名詞
- 不可抗力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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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