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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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提問中提到的「文化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第15條」,受託人若欲辭任時,應向主管機關提出以下文件:申請書、辭任理由書、記載信託事務及信託財產狀況的文件,以及有關新受託人選任的意見。相關資料請參考最新版的文化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第15條。
- 第七十四條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 信託法 第 74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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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