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古蹟管理維護辦法6

快速跳轉
  1. 1.古蹟於日常保養或定期維修作業中,發見其主體、構件、文物等有外觀形狀改變、色澤變化、設備損壞、生物危害等異常狀況,有損害文化資產價值之虞時,應予記錄,並立即通報主管機關。如遇竊盜時,應同時通報警察機關。
  2. 2.前項異常狀況有持續擴大之虞者,應及時就古蹟受損處,採取侵入式之臨時保護。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古蹟管理維護辦法》第6條的規定: 1. 如果在古蹟的日常保養或定期維修作業中,發現其主體、構件、文物等有外觀形狀改變、色澤變化、設備損壞、生物危害等異常狀況,存在損害文化資產價值的可能,應立即記錄並通報主管機關。假如遇到竊盜行為,則應同時通報警察機關。 舉一個與該條款相關的範例,如果在一座古蹟的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中的文物遭到了損壞,例如壁畫上出現了刮痕,這樣的情況就應該立即記錄並通報主管機關。 2. 如果前項所說的異常狀況有持續擴大的可能,就應該及時對古蹟受損處進行非侵入式的臨時保護措施。 舉一個與該條款相關的範例,假如在一座古蹟的屋頂上出現了嚴重的漏水情況,而且這種情況有可能導致建築結構的更大損壞,那麼就需要立即對該處進行非侵入式的臨時保護,比如用帆布或膠布將漏水處覆蓋起來,以防止更多的水進入並損壞該古蹟。

  • 記錄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古蹟管理維護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古蹟管理維護辦法第 6 條規定:「古蹟於日常保養或定期維修作業中,發見其主體、構件、文物等有外觀形狀改變、色澤變化、設備損壞、生物…」(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古蹟管理維護辦法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