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 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為促進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建構具有豐富文化及創意內涵之社會環境,運用科技與創新研發,健全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育,並積極開發國內外市場,特制定本法。
- 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依本法之規定。其他法律規定較本法更有利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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