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 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為促進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建構具有豐富文化及創意內涵之社會環境,運用科技與創新研發,健全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育,並積極開發國內外市場,特制定本法。
  2. 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依本法之規定。其他法律規定較本法更有利者,從其規定。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