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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 30 條

  1. 1.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之。
  2. 2.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修正條文及一百十二年五月十二日修正之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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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30條,本法的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行定義。而根據該法修正的規定,修正條文自公布日起生效。具體的施行日期需根據行政院的相關公告來確定。以最新資料為準,請查閱行政院的相關公告以取得最準確的資訊。根據參考法條行政訴訟法第28條,當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施行日期時,則由行政機關裁量施行日期,並須公告。因此,在缺乏行政院公告的情況下,無法確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30條的具體施行日期。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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