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事業原創產品或服務價差優惠補助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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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稱原創產品或服務,指文化創意事業所研發創作,提供消費者消費之產品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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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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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費者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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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