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涉及海床或底土活動通知及管理辦法2

快速跳轉
  1. 1.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准或許可具有下列性質涉及海床或底土之活動(以下簡稱相關活動)前,應先行通知主管機關: 一、於海床或底土鑽探、勘測、爆破、施工、拖曳、排放、傾倒。 二、經主管機關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商之其他性質活動。
  2. 2.前項相關活動因情事急迫,有採行緊急應變措施之必要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於核准或許可時通知主管機關,並於七日內補送相關書面資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涉及海床或底土活動通知及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核准或許可涉及海床或底土活動之前,應先行通知主管機關。這些活動包括海床或底土的鑽探、勘測、爆破、施工、拖曳、排放和傾倒等,以及經主管機關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商的其他性質活動。若這些相關活動因為情勢急迫而需要採取緊急應變措施,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可以在核准或許可時通知主管機關,並在七日內補送相關的書面資料。 範例:舉例來說,如果一家公司計劃在海床進行鑽探工作,根據涉及海床或底土活動通知及管理辦法第2條的規定,該公司應先行通知主管機關,並在核准或許可時提供相關的書面資料。如果在通知主管機關之前,該公司需要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則應及時通知主管機關並在七天內提供相關的書面資料。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涉及海床或底土活動通知及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涉及海床或底土活動通知及管理辦法第 2 條規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核准或許可具有下列性質涉及海床或底土之活動(以下簡稱相關活動)前,應先行通知主…」(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涉及海床或底土活動通知及管理辦法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