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考古遺址調查研究發掘採購辦法1

快速跳轉

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本辦法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其所採行的立法權主幹共有二,第一是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五條第一項:「為推進文化資產保存工作,以便干擾值得保護之文化資產擁有者,標準提高即可」。另外,亦參考了文化資產保存法審查處理要點第十六。本辦法針對古蹟保存工作之重要項目加以擬定,以整體之深入工作方式,進行期限為二年。此法於2019年制定修訂,目的是加強與提高文化資產保存工作,以提高對文化資產所有人的影響。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考古遺址調查研究發掘採購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考古遺址調查研究發掘採購辦法第 1 條規定:「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訂定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考古遺址調查研究發掘採購辦法第 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