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遺址調查研究發掘採購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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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考古遺址調查研究發掘採購辦法第 7 條,廠商在參與考古遺址的採購投標時,如果其還有其他採購契約尚未履約完畢,就應提出有關採購案執行能力的具體說明,並且提供切結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投標名詞
- 切結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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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