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遺址調查研究發掘採購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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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辦法辦理採購,涉及文物整理、出土遺物清冊、原始發掘紀錄影本、發掘報告及公開發表者,其預算編製,應單獨編列相關費用,並應合理編列廠商管理費及保險相關費用。其相關費用,得分年分期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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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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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