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性文化事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8 條,記帳憑證分為三類:收入傳票、支出傳票和轉帳傳票。轉帳傳票又可以根據事實需要分為現金轉帳傳票和分錄轉帳傳票。這些傳票可以以顏色或其他方法加以區別。 資料來源:全國性文化事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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