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文化部文化獎章頒給辦法4

快速跳轉
  1. 1.本獎章由本部主動頒給,並得接受推薦。
  2. 2.本部及所屬機關(構)人員請頒本獎章,應由其服務機關(構)或單位推薦;本部及所屬機關(構)人員,由與請獎事實有關之主管機關、學校或團體推薦。
  3. 3.本獎章之請頒,經本部審查通過,報請部長核定後,以公開儀式頒給之。
  4. 4.請頒本獎章應填具請頒文化獎章事實表,並檢附有關證明文件。事實表格式如附表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文化部文化獎章頒給辦法第4條,該獎章的頒發方式及程序如下: 1. 文化部主動頒發本獎章,同時也接受推薦。 2. 若是文化部及其所屬機關(構)的人員請頒本獎章,則必須由他們所服務的機關(構)或單位推薦;若是非文化部及所屬機關(構)的人員請頒獎章,則推薦人可以是與請獎事實有關之主管機關、學校或團體。 3. 請頒本獎章的程序為,經過文化部的審查通過後,報請部長核定,並以公開儀式進行頒獎。 4. 若要請頒本獎章,則必須填寫請頒文化獎章事實表,並檢附相關的證明文件。請頒文化獎章事實表的格式可參考附表二。

  • 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定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文化部文化獎章頒給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文化部文化獎章頒給辦法第 4 條規定:「本獎章由本部主動頒給,並得接受推薦。本部及所屬機關(構)人員請頒本獎章,應由其服務機關(構)或單…」(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文化部文化獎章頒給辦法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