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組分設二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第一科: (一) 關於本院文物展覽室空間配置、動線安排、標示系統之整體規劃、設計等有關事項。 (二) 關於本院對外借展之協力設計及展覽佈置等有關事項。 (三) 關於本院文物展覽之立體、平面設計及展覽製作之品質管理等有關事項。 (四) 關於本院教育推廣活動之場地規劃、設計及佈置等有關事項。 (五) 關於本院複製文物庫房之維護與管理等有關事項。 (六) 關於編印故宮通訊、簡介、摺頁、文物展覽說明書及寄發等事項。(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第二科: (一) 關於國內外機關、團體之貴賓接待及學生團體參觀之安排、導覽等事項。 (二) 關於推廣本院展覽之相關教育活動 (包括文物研習會、專題演講、視聽節目、複製文物展覽推廣活動) 之策劃及執行等事項。 (三) 關於本院服務台觀眾服務等事項。 (四) 關於教育推廣所涉及之觀眾需求及滿意度調查等事項。 (五) 關於教育推廣志工招募及培訓等事項。 (六) 關於教育推廣實習生之申請及管理等事項。 (七) 關於各大專院校美術 (史) 相關科系所師生參觀證申請核發等事項。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辦事細則第8條」規定展覽組分設二科,各科掌理不同的事項。根據該條例的內容,展覽組第一科的職掌包括展覽室的規劃、對外借展的設計和佈置、展覽的立體和平面設計以及教育推廣活動的場地規劃等事項。展覽組第二科則負責貴賓接待、學生團體參觀的安排和導覽、展覽相關的教育活動策劃和執行、觀眾服務台的管理、觀眾需求和滿意度調查等事項。 根據「國立故宮博物院辦事細則」該條例,以下是幾個相關的範例: - 對於展覽組第一科的職掌,可以參考國立故宮博物院官方網站上的展覽計畫和展覽設計相關文件,如《國立故宮博物院展覽室規劃設計標準》,該文件提供了有關展覽室空間配置、動線安排和標示系統的相關規劃標準。 - 對於展覽組第二科的職掌,可以參考國立故宮博物院教育推廣部門的相關文件,如《國立故宮博物院教育推廣規劃書》,該文件提供了有關教育推廣活動的策劃和執行等相關規劃內容。 以上僅為可能的範例,實際上法律數據可能需要更全面的考慮和解釋,可以參考更多相關資料以獲得更具體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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