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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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第 9 條的規定: 1. 申請人在簽訂授權契約或授權切結書時,必須支付履約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繳交權利金的百分之二十,若金額未達新臺幣三千元,則可以免收。 2. 履約保證金在申請人按照合約約定完成履行後,會無息地退還給申請人;若未按照合約履行,除了沒收履約保證金外,根據情節的不同,還會根據第十條的規定進一步處理。 參考資料: 國立故宮博物院「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2012 年修正版,第 9 條。
- 切結書名詞
- 履約保證金名詞
- 沒收名詞
- 第十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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