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化創意資產公共化利用辦法8

快速跳轉

本院得將文化創意資產利用業務之一部或全部委託法人或團體辦理,並得將文化創意資產利用推廣業務以獨家方式委託法人或團體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化創意資產公共化利用辦法》,該法規的第8條規定,國立故宮博物院可以將文化創意資產利用業務的一部分或全部委託給法人或團體進行。並且可以將文化創意資產利用的推廣業務以非獨家方式委託給法人或團體進行。具體來說,這意味著國立故宮博物院可以將一部分或全部的文化創意資產利用業務外包給外部的法人或團體進行。同樣地,他們也可以將文化創意資產的推廣業務以非獨家方式外包給其他法人或團體進行,這表示多個法人或團體可以同時參與推廣業務。

  • 法人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化創意資產公共化利用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化創意資產公共化利用辦法第 8 條規定:「本院得將文化創意資產利用業務之一部或全部委託法人或團體辦理,並得將文化創意資產利用推廣業務以非獨…」(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化創意資產公共化利用辦法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