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組織通則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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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之類別及員額依附表之規定。但因高度安全管理需要,得在附表主任管理員及管理員總額額度內,由法務部訂定各看守所主任管理員及管理員員額配置表,為適度之人力調配。 各看守所應適用之類別,由法務部視其容額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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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上述的法规,看守所的组织通则第8条规定了看守所的类别和员额应依附表的规定。根据高度安全管理的需要,法务部可以在附表中的主任管理员和管理员总额度内,制定各看守所主任管理员和管理员的员额配置表,以适度地进行人力调配。各看守所应适用的类别,由法务部根据其容额拟定,并报请行政院核定。 参考资料: 法務部網站, 《看守所組織通則》
- 核定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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