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法務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1

快速跳轉

法務部 (以下簡稱本部) 為處理法制事務、研討有關法規及法律問題,依本部組織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設法規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法務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1條,法務部為處理法制事務、研討有關法規及法律問題的機構,根據法務部組織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成立了法規委員會。這意味著法務部的組織法給予法規委員會處理法規和法律問題的職權和責任。 例如,法務部組織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法規委員會的職責包括研究、討論和擬定法規。這意味著法規委員會負責檢討現行法規、研究新法規的需求並提出相應的建議。 參考資料:法務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1條、法務部組織法第二十五條

  • 第二十五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法務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法務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 1 條規定:「法務部 (以下簡稱本部) 為處理法制事務、研討有關法規及法律問題,依本部組織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設法…」(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法務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 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