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至第十條列有官等、職等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組織條例第15條,第五條至第十條列有官等、職等人員的職務所適用之職系,選用人員的規定依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的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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