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本署於必要時,得報請法務部核准,設各種委員會。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調用之。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組織條例第16條的規定,行政執行署在必要時可以設立各種委員會。該條例規定,所需的工作人員可以從本條例所定的員額範圍內調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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