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組織條例5

快速跳轉

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綜理署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二職等,襄理署務。 前項署長、副署長應具有行政執行官任用資格。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組織條例》第5條,行政執行署設置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負責綜理署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二職等,負責協助處理署務。 根據此條例,行政執行署署長和副署長要具備行政執行官的任用資格。這意味著他們需要符合相關法規中對行政執行官的資格要求,例如在教育、學經歷、專業能力等方面具備條件。具體的任用資格要求可參考相關法律法規,如公務人員法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等。 本條的參考資料無具體舉例關於署長和副署長的情況,因此無法提供相關範例。

  • 行政執行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組織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組織條例第 5 條規定:「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綜理署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署長一人,職…」(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組織條例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