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觀護所組織準則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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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準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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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觀護所組織準則」第 6 條規定,該準則將於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開始生效。 參考資料: - 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觀護所組織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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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