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監獄辦事細則 第 12 條
快速跳轉
女監掌理事項如下: 一、女性受刑人之戒護。 二、女性管理員訓練及勤務分配。 三、女性受刑人飲食、衣著、臥具、用品之分給及保管。 四、衛生清潔事務之執行。 五、女性受刑人之行為狀況考察及獎懲之執行。 六、女性受刑人接見、發受書信及送入物品之處理。 七、女性受刑人舍房、工場之查察及管理。 八、女性受刑人與進出人員身體及物品之搜檢。 九、其他有關女性受刑人管理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法務部矯正署監獄辦事細則第12條的規定,女子監獄的管理事項包括以下內容: 1. 擔負女性受刑人的監護工作。 2. 負責女性管理員的培訓和勤務分配。 3. 負責女性受刑人的飲食、衣著、床上用品和用品的分配和保管。 4. 執行衛生清潔工作。 5. 考察女性受刑人的行為狀況,並執行獎勵和懲罰。 6. 處理女性受刑人的會見、發受書信和送入物品。 7. 檢查和管理女性受刑人的宿舍和工場。 8. 搜查女性受刑人和進出人員的身體和物品。 9. 其他相關女性受刑人管理事項。 根據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 102 年 9 月 2 日的桃女監人字第 10203001930 號令和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 102 年 9 月 6 日的第 11 次考績委員會會議紀錄的相關資料可以得知,女子監獄的管理員需要負責女性受刑人的監護工作、培訓和勤務分配,並且要分配並保管她們的飲食、衣著、床上用品和其他用品。此外,他們還需要執行衛生清潔工作,對女性受刑人的行為進行考察,並執行獎勵和懲罰措施。他們還需要處理女性受刑人的會見、發受書信和送入物品的事宜,檢查和管理女性受刑人的宿舍和工場,以及執行身體和物品的搜查工作。最後,他們還有其他有關女性受刑人管理的事項需要處理。
- 受刑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