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法 第 6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全國律師聯合會為社團法人。其主管機關為中央社會行政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法務部。
- 全國律師聯合會應以促進法治社會發展、改善律師執業環境、落實律師自律自治、培育律師人才、提升律師服務品質及保障人權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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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全國律師聯合會為社團法人
主管機關為中央社會行政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法務部」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