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律師法 第 7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被付懲戒律師或原移送懲戒機關、團體,對於律師懲戒委員會之決議不服者,得向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請求覆審。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