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聘僱外國人從事助理或顧問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1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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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參考法條中的「外國人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7 條」,該條款規定律師聘僱外國人從事助理或顧問工作的許可及管理相關事項。然而,在上述提供的內容中並沒有具體關於該條款的解釋或範例。因此,無法提供與該條款相關的參考資料或具體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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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