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法 第 11 條(其他文件)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提出引渡請求書應附具左列文件: 一、引渡請求書內所引之證據。 二、請求國該管法院之拘票及起訴書或有罪判決書。 三、請求國有關處罰該罪之現行法規。
- 前項文件應經合法簽證,其以外國文作成者,並附經簽證之中文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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