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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渡法
第 17 條
(人犯到場後檢察官之處置)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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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犯到場後,檢察官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加以
訊問
,告以請求
引渡
之內容,並儘速將案件移送法院。
法院受理前項移送案件後,依
刑事訴訟法
之規定,對於人犯得命
拘提
羈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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