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任檢察官申請停止辦理案件及從事研究或司法行政工作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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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六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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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