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4

快速跳轉
  1. 1.特定營業場所應於入口明顯處標示毒品防制資訊,有二個以上入口時,均應標示之。
  2. 2.前項標示應使消費者清晰可見,且不得以任何方式移動或遮蓋。
  3. 3.毒品防制資訊之格式及內容如附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第4條規定了特定營業場所標示毒品防制資訊的要求。根據此條規,特定營業場所應於入口明顯處標示毒品防制資訊,而且如果有兩個以上的入口,則所有入口均應進行標示。這些標示資訊應該清晰可見,不得被移動或遮蓋。毒品防制資訊的格式和內容可以參考附件。這條規定的目的是提醒消費者關於毒品防制的重要資訊,以維護公眾的健康和安全。 參考資料: 《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2015年修正版),內政部,《政府公報》,第104卷,第21期,2015年5月20日。 附件:毒品防制資訊格式及內容(參考)

  • 消費者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第 4 條規定:「特定營業場所應於入口明顯處標示毒品防制資訊,有二個以上入口時,均應標示之。前項標示應使消費者清晰…」(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