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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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第 7 條規定,毒品危害防制訓練的內容應包括以下項目:毒品防制法令、毒品的態樣和危害、對疑似施用或持有毒品者的判斷和通報方式,以及其他相關的毒品防制事項。根據這條法規,營業場所必須提供對毒品危害防制相關知識的訓練,包括了解毒品的種類和危害,以及判斷和通報疑似施用或持有毒品者的方法。此外,該訓練應涵蓋其他相關的毒品防制事項。這樣的訓練有助於提高人們對毒品的認識和防範意識,促進毒品防制工作的有效進行。
- 法令名詞
- 持有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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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