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主管機關辦理特定財團法人洗錢及資恐防制辦法8

快速跳轉
  1. 1.主管機關應對特定財團法人依風險評估結果,實施合宜之查措施。
  2. 2.前項查核措施,得以下列方式為之: 一、實地訪查。 二、調閱文件、要求提出特定文件及資料。 三、通知相關之人到場陳述意見。 四、電話、傳真、網際網路或電子文件詢問或交換資料。 五、其他適當方式。
  3. 3.主管機關對特定財團法人至少每二年查核一次。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主管機關辦理特定財團法人洗錢及資恐防制辦法第8條的規定,針對特定財團法人的查核措施如下: 1. 主管機關需針對特定財團法人進行風險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實施適當的查核措施。 2. 查核措施可以包括以下方式: - 實地訪查:到特定財團法人所在地實際進行查核。 - 調閱文件:要求特定財團法人提供相關文件和資料。 - 通知陳述:通知相關人員前往場地陳述其意見。 - 電話、傳真、網際網路或電子文件詢問或交換資料。 - 其他適當的方式。 3. 主管機關需至少每兩年對特定財團法人進行查核。 以上回答是根據特定財團法人洗錢及資恐防制辦法第8條的規定進行的解釋。

  • 主管機關名詞
  • 法人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主管機關辦理特定財團法人洗錢及資恐防制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主管機關辦理特定財團法人洗錢及資恐防制辦法第 8 條規定:「主管機關應對特定財團法人依風險評估結果,實施合宜之查核措施。前項查核措施,得以下列方式為之: 一…」(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主管機關辦理特定財團法人洗錢及資恐防制辦法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